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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税控普通发票明细数据采集的升级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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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税控普通发票明细数据采集的升级通知

 

尊敬的用户:

根据上海市税务局《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沪国税征科〔20138号)的有关要求,凡纳入明细数据采集的纳税人,需进行相关软件升级(包括税控机具开票软件和远程抄报软件)。为使升级工作顺利进行,现就软件升级方式及相关事宜告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升级对象:

以下范围的纳税人可登录我司网站下载对应的升级软件,自行升级。非此范围的纳税人请咨询相应的服务商。

1、 凡使用我司销售的税控器产品(包括新跃牌SKQ-100、航信牌APB-2000、广电牌FCR U20H)的纳税人。

2、 凡使用我司销售的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读卡器(150/个)的纳税人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升级方式:

1、 纳税人自行升级:

登录我司网站:http://www.aisino.sh.cn/,点击导航栏“税控收款机”即可查看相关软件升级操作说明,下载对应升级软件,自行升级。

2、 纳税人选择服务站点升级:

如纳税人自行升级不成功,可选择我司相关服务站点进行升级。至服务站点升级需携带下列设备:

1)   税控器、配套电源和数据线、用户卡、抄报明细用U盘;

2)   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读卡器,本企业CA证书(含密码)

3)   安装税控器开票软件的电脑主机

4)   安装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客户端的电脑主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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